(新加坡19日讯)一名拥有两家公司的董事涉嫌规避支付消费税和洗黑钱,被判监禁约3年。
《8视界新闻网》报道,59岁的印尼籍商人阿迪祖斯曼(Adi Djusman)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也是新加坡两家企业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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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他涉嫌在2015年1月到2020年12月之间,伪造和提交41份发票和清单,以申请消费税退税,导致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向两家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款项。
当局的调查发现,这两家公司在申请退税期间并没有开展任何业务,被告在这段期间居住在中国,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税务局在这段期间,每个季度向被告的两家公司发放款项,而被告每个季度会从中国返回新加坡,并通过跨境转账服务把总计52万3000多元(新币,下同;约183万7836令吉)的款项转移到妻子的中国银行户头。
被告也将部分款项存入自己在其中一家公司的公积金户头,以营造该公司拥有实际业务运营的假象,这触犯了洗黑钱条例。
法庭也下令被告向税务局支付190多万元(约667万令吉)的罚款,这个罚金是被告规避支付消费税金额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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