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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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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4pm 16/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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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歌手吃火锅脸部三级烫伤 索赔19.3万获赔38.5万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女歌手吃火锅脸部三级烫伤 索赔19.3万获赔38.5万

(新加坡16日讯)美芝路发生罕见意外,火锅炉突然爆开,29岁泰国女歌手脸部蒙受三级烫伤,多年后入禀法院索赔5万5000新元(约19万3000令吉),法官认为索赔数额过低,建议她参考其他类似案件,最后裁定她获赔11万新元(约38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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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报》报道,这起意外于2015年4月4日凌晨3时左右发生,地点是美芝路的“重庆正宗老火锅”店。当时,服务生为了阻止火炉频频关闭,把纸巾塞入便携式火炉,结果引发爆炸。

其中伤势最严重的,是当时39岁的余秀甄和29岁的泰国女歌手纳杰·班查万(Najai Benchawan),两人的脸部蒙受三级烫伤,住院两周。事发时在新加坡夜店工作的纳杰在同年9月已回泰国。 

根据法院判词,纳杰于2018年向火锅店发起诉讼。她原本向火锅店索取5万5000新元的伤势和痛苦(pain and suffering)赔偿,审理案件的副主簿官认为纳杰要求得太少,建议她往上调整索赔数额。纳杰因而对此索赔7万新元(约24万5000令吉)。

全身多处 永久留疤

根据判词,纳杰全身有23%,右肩膀和左手腕都留有蟹足肿疤痕(keloids),让她感到疼痛。事发至今8年,她的脸、胸口、手臂、大腿等多处都留有永久性伤疤。

副主簿官指出,参照类似案例,之前有其他案件的伤者获偿7万5000新元(约26万3000令吉)。

他最后裁定,纳杰应获得9万新元(约31万5000令吉)的伤势和痛苦赔偿,其中包括因伤损失赚钱能力(loss of earning capacity)的2万新元(约7万令吉)。

另外,副主簿官也将她在新加坡支付的1万9489.38新元(约6万8200)医药费,以及回泰国后承担的1600新元(约5600令吉)医药费计算在内,裁定她可获的2万0489.38新元(约7万1800令吉)的特别赔偿金(special damages)。

纳杰因此总共可获11万0489.38新元的赔偿。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女歌手吃火锅脸部三级烫伤 索赔19.3万获赔38.5万
美芝路的“重庆正宗老火锅”店于2015年4月发生意外。(新明日报图)
保险公司:最多赔4万5 副主簿官:低得离谱

保险公司认为因伤势和痛苦应获不超过1万3000新元(约4万5600令吉)的赔偿,副主簿官直言这个数目低得离谱。

火锅店把赔偿事宜交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纳杰在新加坡治疗时花了1万9489.38新元,保险公司虽然愿意赔偿这笔医药费,但公司认为只需付1万3000新元的伤势和痛苦赔偿。

保险公司也认为,纳杰该获得的赔偿,应跟一般身体仅有一处被烧伤的人相当。

副主簿官指出,纳杰身上的疤痕或许一辈子都无法去除,保险公司低估了纳杰伤势的严重性,因此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

他也指出,纳杰身体多处被烧伤,因此公司的估算不恰当。

转行当导游 收入减少

女歌星脸部受伤、肩膀和手腕留下长久性疤痕,回泰国后当不了歌星,已转行当导游。

纳杰事发时持半年的短期工作准证,在卡佩芝大厦(Cuppage Plaza)5楼的夜店当歌星,月薪介于1200至1300新元(约4200至4560令吉)。

2015年9月回国后,由于伤势的关系,纳杰不便再当歌星,只好转行当导游。

纳杰能说日语,因此接待的是日本游客,她的月薪之后减至985新元(约3450令吉),之后又再下调至约692新元(约2424令吉),只有约在新加坡夜店当歌星的一半。

另一伤者获赔万35万

余秀甄前年已经获赔10万新元(约35万令吉)。

她在前年3月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与火锅店达成和解协议,火锅店及保险公司除了须支付她10万新元赔偿金,也须支付庭费。

余秀甄当时表示,虽然赔偿金额不能弥补所有损失,但她踏出法庭的那一刻,还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时隔6年,她称看到这类火炉仍心有余悸,母亲为了帮助她克服心理障碍,还曾鼓励她一同去吃泰国烧烤,但她仍对便携式火炉有所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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