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因找不到目的地所在位置,私召車司機與女乘客起爭執時,竟以種族字眼辱罵她;女乘客拍下視頻為證,司機被罰3000新元(約1萬528令吉)。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白文華(譯音,54歲)事發時是私召車業者TADA的司機,他昨天承認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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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他用侮辱種族的字眼辱罵一名女乘客。根據早前在社交媒體流傳的視頻,被告與女乘客起爭執,情緒激動的他接連喊了兩次:“你是印度人,我是華人。”
案情顯示,2023年9月23日下午2時,46歲受害者與9歲女兒乘搭被告的私召車,前往巴西立12街第194座組屋。由於訂車系統故障,受害者只能輸入巴西立11街第194座組屋。
被告抵達巴西立後,找不到第194座組屋,當下便與受害者發生爭執,對方則掏出手機開始拍攝被告。
被告將車開往12街的方向時繼續與受害者爭執,並突然變得激動,向受害者大喊:“你是印度人,我是華人,你是非常糟糕的顧客。”
庭上透露,被告喊出這番話後,受害者深感受到冒犯,而且感覺不安全。受害者告訴被告,自己其實是新加坡籍歐亞裔,而不是印度人,並指被告是在種族歧視。
豈料,被告聽後,認為受害者是在嘲笑自己,他再次大喊:“我知道你是印度人,我是華人。”
被告最終把車開到第194座組屋,受害者與女兒下車離開。隔天(9月24日),受害者報警。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稱,事發當天他不懂得如何表達自己,不是故意犯錯,如今他已知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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