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聘請多人當掛名董事,再用他人資料申請津貼,一對中年夫婦與身為主謀的男子在一年半內欺騙新加坡政府超過600萬新元(約2106萬令吉)津貼。妻子與主謀已相繼被判刑,丈夫則於昨天被判坐牢28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昨天被判刑的被告李丹(40歲)面對欺詐和牴觸僱用外來人力法令等234項控狀,他被指與中國籍妻子王嬌(41歲)和另一名男子林哲湖(40歲)在2015年6月至2016年9月,合謀欺騙國內稅務局的生產力與創新優惠津貼(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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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嬌早前認罪後被罰1萬新元(約3萬5093令吉),她也須繳交20萬3968.80新元(約71萬5788.24令吉)的罰金。除了與夫妻倆共謀騙取600多萬新元,林哲湖也單獨騙取約500萬新元(約1755萬令吉)的津貼,最後被判坐牢9年4個月。
被告李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3人設多家空殼公司 聘掛名董事
案情顯示,在PIC計劃下,聘請至少3名新加坡員工且在新加坡營業的公司,若購買科技和自動化器材,每年可向當局申請優惠津貼抵消部分花費。
林哲湖於2015年4月謀劃欺騙國內稅務局發放津貼,併成功說服被告和王嬌加入。
3人先設立6家空殼公司,假裝售賣科技產品和軟件,隨後再另設多家空殼公司,並謊報這些公司向那6家科技公司購買軟件,上報當局申請津貼。
為了設立公司,3人聘請多人當掛名董事,讓他們交出Singpass資料,然後使用這些資料申請津貼。被告和妻子就曾在2016年3月邀男子蔡明達註冊為掛名董事,每個月給他1800新元(約6317令吉)酬勞。
被告也與男子蔡珀永合作,要對方為3家公司開設銀行戶頭。騙來的政府津貼會轉入這些銀行戶頭中,而被告事後也會將部分款項轉入自己的銀行戶頭。
根據法庭文件,在2016年3月11日,被告的銀行戶頭就有約10萬1492新元(35萬6166令吉)的贓款。
當局在2016年9月發現申請文件有造假嫌疑,展開調查後最終揭發被告的罪行。
控方指出,被告在短期內犯下多項罪行,涉案金額巨大,且為了隱藏行徑,還利用他人的資料進行註冊,因此促請法官嚴懲。(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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