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3日讯)麻坡高庭法官今日裁定承认拥有72.67克甲基安非他命毒品的油棕园工人,罪名成立,判处9年监禁及打鞭10下。
麻坡第一高庭法官拿督梅奥尔哈希米在下判时指出,法庭周详的考量被告没有犯罪前科,并当庭认罪,节省法庭及证人的时间,同时也考量维护公众利益,以警惕世人重要性,判处被告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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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谕令被告的刑期由2023年1月23日被捕日算起。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骑坐摩托车前往油站添油时,遭埋伏的警员逮捕,并从腰包搜获上述毒品。
37岁被告温达拉依斯宁被控于2023年1月23日凌晨1时,在巴冬一间油站前贩运72.67克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条文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绞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过12下鞭笞。
控方今日加控被告一项交替控状,指他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拥有72.67克甲基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 项条文,并可同一法令39A(2)项条文被处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少过5年及最少10下鞭笞。
听完了通译员的解释后,被告选择承认刑罚较轻的拥毒罪名,并通过律师诺哈菲札要求法庭判处少过10年监禁。
诺哈菲札说,被告拥有5名兄弟姐妹,需负担家庭的生计,且被告认罪,节省法庭及警方的时间及金钱,同时也保证会在出狱之后,做一个好公民。
副检察司诺沙米拉则要求法庭站在维护公众利益的立场,及避免更多人成为毒品的受害者,应重判被告以反映案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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