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1日訊)被控於2年前串謀唆使丈夫強姦未成年親生女兒的馬來婦女,今日在麻坡地庭過堂及重讀控狀時仍舊點頭認罪,而其丈夫則改口否認強姦繼女的指控。
承審的地庭法官阿布峇加諭令上述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30日下判及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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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控方沒有獻議讓被告保外候審,法官也諭令兩名被告繼續交給警方扣押。
現年43歲的男被告是被指控於2021年的某天晚上11時30分,在住家強姦當年17歲的繼女,觸犯刑事法令376B項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過10年及不超30年監禁及鞭笞。
41歲女被告則被控於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唆使丈夫強姦當年只有17歲的繼女,牴觸刑事法令109項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上述刑罰。
案情顯示,受害人從13歲開始就慘遭繼父狠心性侵,第一次被性侵時還向親生母親哭訴求助,生母竟充耳不聞,反指繼父是為她驅邪治病,勸她要啞忍。
從6歲開始就遭繼父屢次性侵的受害人,直到11月13日才勇敢向警方控訴,醜聞才被揭穿。
2名被告於同日被警方逮捕,援引刑事法令376B項條文調查案件,並於11月20日把該對夫婦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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