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護工和司機利用升降平臺將一名坐輪椅的老翁送進車廂內時沒有鎖死輪子,導致輪椅升高後向後滑落,老翁後腦勺撞地而死。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來自緬甸的49歲女醫療保健助理Moe Thadar和67歲的新加坡司機Kwa Kim Seng,今天(7日)在庭上承認一項疏忽行為導致死亡的罪名,被法官分別判處1萬新元(約3萬4887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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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8視界新聞網”,兩人於2021年2月3日下午4點40分左右,在錦茂連路第31A座附近的老年護理中心將客戶送到車上,以便將他們送回家。
他們都是在一家為老年人提供護理服務的公司工作,Moe Thadar工作6年,Kwa Kim Seng則是10個半月。
受害人是76歲的哈山莫哈末加茲,他當時是第二名被推上車的人。根據報道,Moe Thadar沒有根據公司規定鎖好輪椅的兩個輪子,至於司機當時背對者受害者,和另一名同事聊天,沒有再三檢查是否鎖好輪椅。
正當受害者的輪椅升至貨車同水平時,Kwa Kim Seng沒有確認貨車內的同事已接手握住受害者的輪椅前便鬆手,導致受害者的輪椅向後滑並跌下,受害者的後腦勺撞到地面。在送關時,受害者已經失去知覺,後腦勺流血。他在當天晚些時候被宣佈死亡,死因是頭部受傷。根據檢察官說,受害人生前健康良好。
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這是一時疏忽的過失,因此無需判處監禁。
若因疏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但不構成過失殺人,被告可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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