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涉在幼兒園內對一名2歲女童動粗非禮,將手放入她的尿片內幹案,59歲男子被控上法庭。他也被指相信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來自馬來西亞,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對一名14歲以下的人使用刑事暴力意圖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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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顯示,事件發生於今年11月9日下午1時到3時之間,被告涉嫌把手伸入2歲女童的尿片內,用手指非禮她的私處。
據瞭解,事發地點是在一所幼兒園內。
疑也涉其他類似案件
控方指出,被告相信也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讓被告還押1個星期,以及被帶出去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354(2)節的非禮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5年,或另加罰款並可另加鞭笞,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案展到12月13日。
非教職人員 已被開除
新加坡幼兒培育署(ECDA)回覆媒體詢問時表示,ECDA於12月5日獲悉當地一所幼兒園於11月9日發生的一起涉及非禮的事件,隨即展開調查。
發言人表示,由於ECDA和警方目前正針對事件進行調查,因此無法進一步置評。
發言人也說,涉案的非教職人員已經被該幼兒園解僱。
在調查期間,當局不會允許該涉案者在幼教領域工作。與此同時,當局也指示該幼兒園密切關注孩子的狀態,並且密切監督職員,併為他們提供引導。
幼兒培育署將會和幼兒園合作,確保就讀該幼兒園的孩子的安全和福利。
嚴重影響孩童安全事故 當局要求24小時內上報
當局要求所有幼兒園在24小時內上報所有影響孩童安全的嚴重事件,若有任何不合理的拖延,將對幼兒園採取行動。
幼兒培育署將會調查所有教職員是否有犯罪前科。
發言人指出,任何職員(包括非教師人員)被派遣到幼兒園之前,當局將會對他們做調查,查看他們之前是否涉對兒童的犯罪行為,或是早前是否被禁在幼兒園工作。
幼兒培育署希望所有幼兒園在24小時內,舉報會影響孩子安全的所有嚴重事件,若是證明無理由拖延報告,當局也會指責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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