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為原油化工生產裝置進行維修,因硫化氫洩漏,工人蒙受化學燒傷,結果一死二傷。主管因疏忽導致員工喪命,被判坐牢5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德傳(51歲)事發時是新加坡煉油公司(SRC)的資深主管,他昨天(6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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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工傷意外在2020年9月17日下午5時55分左右發生,地點在猛裡茂路1號的SRC。死者是30歲的帕拉尼韋爾,事發時受僱為維修公司PEC的員工。
案情顯示,SRC的運作項目包括將硫從餾分油(distillate)去除,並將硫化氫(Hydrogen Sulfide)從被排出的氣體中去除。
事發當天,運作系統正進行每隔4年半一次的維修檢測,而SRC聘用PEC進行維修工程。
死者和一名工友被安排維修系統,當時正在為硫化氫的運輸管道安裝盲板(spectacle blind)。
豈料,硫化氫突然從管道中洩漏,死者和工友遭氣體燻倒在地。一名工友見狀後,嘗試解救他們,結果同樣遭氣體燻倒在地。
硫化氫是一種有毒、易燃且無色氣體,伴有臭雞蛋味。若吸入過量,可能會產生頭痛、暈眩和嘔吐等情況,並影響中樞神經系統,甚至致命。
3人事後被送往黃廷方綜合醫院急救。根據法庭文件,死者全身40%面積遭化學燒傷,上腹部和背部則大面積起泡和脫皮。死者5天后(22日)因傷勢過重不治,死因是化學燒傷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
另外兩名工人則分別蒙受燒傷和擦傷,一名工人的雙眼也受到化學傷害。
調查顯示,在被告批准進行維修的48個管道中,只有18個管道當下適合安裝盲板,當中不包括事發管道。
控方指出,被告在沒有確保管道已斷開的情況下給予維修批准,造成管道中的硫化氫洩漏,最終導致一死二傷的悲劇,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5至6個月。(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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