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訊)17歲學生竟當起了“龜公”,拉攏兩名未成年少女賣淫,自己則每次抽取100元(新幣,下同,約350令吉)佣金,前後共賺取了至少900元佣金。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獅城永久居民,案發時是學生。兩名受害少女案發時分別為16歲和17歲。根據相關法令,報道不得披露未成年涉案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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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先認識第一名16歲的受害少女,對方要他介紹工作賺快錢,於2022年7月加入了一個名為“SG XTRA Services”的Telegram聊天群組,然後提議為她在網上打廣告,讓她提供性服務賺錢。
雖然少女年僅16歲,但被告會在網上謊稱她是17歲的“小妹妹”,並開價400至550元提供一次性服務。每安排一名“客人”,被告就會收取100元佣金。
被告2023年1月通過第一名受害少女認識了第二名17歲的受害少女,並以類似的手法在網上為對方兜售性服務。
他為第一名受害少女安排了不少於5名“客人”,共獲得600元佣金,也在今年1至4月為第二名受害少女安排了不少於3名“客人”,共獲不少於300元佣金。
被告被控為賺錢替他人安排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牴觸防範人口販運法令、牴觸婦女憲章等罪名。
被告認罪後,法官要求控方提交報告,看他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或進行緩刑監視。案件擇日下判。
嫖客稱被騙報警 揭發此案
一名叫利端的34歲嫖客今年4月3日晚上約11時55分撥電報警,說自己遇到詐騙。警員到場時發現他與上述兩名受害少女在一起。
利端承認自己從第二名受害少女那裡獲取性服務,他說知道對方的年齡是17歲,但以為涉及付費性服務的合法年齡是16歲以上。
利端早前被控兩項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的控狀,其他嫖客的案件則還在審理中。
被告收不到佣金 要求‘性’補償
被告收不到佣金,要求少女為自己提供性服務作為補償。
調查顯示,兩名受害人今年1月未能及時通過Paynow轉賬佣金給被告,被告於是提出,如果對方能與自己發生性行為的話,就免掉她們的佣金。
兩人並沒有接受被告的提議,之後也把佣金轉給他。
被告還曾把聊天群組的名字更換成“SG Clothes”,並退出原本用來宣傳性服務的賬號以及與“顧客”之間的聊天記錄,試圖瞞天過海。他也因此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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