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讯)承认是柔佛“欧东党”(Geng Otong)人蛇集团份子,5年间安排约1万名偷渡者往返马印,34岁本地男子被判监禁5年。
本案承审法官为拿督阿布巴卡,在被告莫哈末查西尔向新山高庭承认在2015年至2020年之间,为该人蛇集团份子后,宣判被告罪成监禁5年,刑期自2020年6月4日被捕当天算起。
ADVERTISEMENT
这名已是3名孩子父亲的被告,被控于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4日期间,在哥打丁宜参与该人蛇集团,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30V(1)(犯罪组织成员)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5至20年。
根据案情,2020年6月2日晚上8时24分,警方根据情报,由一名印尼籍男子为首的人蛇集团“欧东党”,疑似进行印尼籍人口贩卖进出我国境内活动。
同年同月4日傍晚6时许,本案被告在位于乌鲁地南双溪地南14哩一间住屋被警方逮捕,警方同时从被告身上搜出一台Oppo Reno型号手机。
根据调查显示,被告作为该人蛇集团的“代理”,直接参与偷渡活动,安排船只将偷渡客送往中转站或藏匿处。
被告承认除了安排约1万名偷渡客往返马印,还向每名过来大马的偷渡客,索取250令吉至350令吉偷渡费。
本案主控官为阿曼法利斯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慕赞米尔莫哈末海里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