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8日訊)一名自稱自小是在新加坡接受教育的大馬女子在社媒發表千字長文,聲稱於早前到新山城市轉型中心(UTC Johor)為女兒更新護照時,由於不懂馬來文而遭到官員不禮貌對待,感到備受侮辱。
對此,柔佛州移民局局長峇哈魯丁在接受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詢問時表示,官員對該名女子進行一系列提問是為了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process),以確保不存在欺詐等情況。他同時強調:“作為大馬公民,能夠說馬來語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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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哈魯丁表示,由於最近發生了非公民(包括斯里蘭卡和中國)試圖冒充大馬公民的案件,因此官員對女子的提問,是屬於工作的一部分。
另外,針對該女子在貼文中提到遭到侮辱性言論的問題,峇哈魯丁認為,相信是一場誤會。
根據該名女子的貼文,這是她第二次進行更新護照時,遭到如此對待。
“上次是我做(更新護照)被侮辱,這次是我女兒,都是在同樣地方!”
她披露,自己與女兒雖然是大馬公民,但從小就在新加坡讀書,因此不太擅長以馬來文溝通。
女子接著在貼文描述她在新山城市轉型中心排隊拿號碼時,因為不諳馬來文而被官員“責罵”。
“在服務檯處是一名男性官員,由於我不擅長講馬來語,一開口可能用了英文問,官員就問我女兒幾歲?我女兒回答他:14歲(用英文回答)。”
之後,該官員詢問她的女兒:“14歲馬來文怎麼說?”
“他就叫我女兒一定要講馬來文!這裡是馬來西亞,你是馬來西亞人嗎?你是馬來西亞人必須要講馬來文!”
女子繼稱,對方的語氣很兇,並對她們母女說:“你知道這裡是馬來西亞嗎?馬來語不會啊?現在出國去臺灣,馬來語都很重要,你們還不會講?你們是永久居民(PR)還是馬來西亞公民?拿著馬來西亞身份證不會講馬來語,你們如果不會講馬來語,你們可以考慮去做新加坡公民!不要在馬來西亞!這裡不講英語的!”
女子接著低聲下氣,對該官員要求領取號碼。之後等待半小時後,在辦理櫃檯處接待她的是一名女性官員。
女官員讓她的女兒用馬來文說出自己的年齡、名字、母親的名字、父親的名字等資訊。女子則向官員表明,自己已離婚,女兒從小跟她,因此女兒並不曉得父親名字。
女官員隨即要求她提供離婚證書和孩子撫養權證明等文件,讓女子感到懊惱並向官員提出疑問,因為上一次辦理護照時,並不需要這些文件。然而,官員回應稱這是因為標準作業程序(SOP)已經更改,現在需要這些文件。
由於她不懂馬來語,她選擇不再與對方爭論,對方直接表示:“沒帶啊?那就沒法處理!”
最終,在一位朋友的幫助下,這名女子成功更新了護照。女子在貼文中認為,官員要求提供離婚證書和撫養權,只是在刁難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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