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3日訊)52歲的散工於2周前以按摩治病為名,趁機觸摸未成年少女的身體、大腿、私處及臀部,還言語猥褻,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他要求法官開庭審訊。
被告尚未聘請律師出庭辯護,他以收入微薄及要負擔家庭生計為由,要求減少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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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依萬水後來批准被告以1萬400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將案件展延至2024年1月19日過堂。
被告哈倫賽胡申(52歲),來自昔加末拉美士阿逸班那。
控狀指控他於2023年11月8日下午6時30分,在拉美士阿逸班那的一間住家,觸摸未成年少女(15歲)的身體、大腿、私處及臀部,有性侵的意向,扺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肢體性侵)條文。
另一項控狀是指控他於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言語猥褻同一名受害者,有性侵的意向,牴觸同一法令第 15(a)(i)項(對兒童發出猥褻語言)條文。
一旦罪名,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14(a)條文的刑罰是判處最高20年監禁及鞭笞;牴觸同一法令第 15(a)(i)項條文則可被判最高不超過10年監禁、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受害人因健康的問題向被告求助,後者竟趁著為受害人按摩時,摸撫受害人的身體、大腿、私處及臀部,同時言語猥褻,使受害人感到害怕。
案發地點就在受害人的住家,嫌疑人是受害人的母親的好友。
年僅15歲的受害人於11月16日向警方報案,被告於同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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