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法國男與獅城女離婚,前妻獲兩名孩子的單獨撫養權後,男子指前妻沒有通知就擅自給孩子安排課外活動,導致自己根本沒有什麼機會見孩子,前妻也總是在孩子面前數落他和新伴侶。兩人關係惡劣到法官下令前妻不得在孩子面前說前夫壞話。
《新明日報》報道,這對怨偶是44歲的法國籍男子和48歲的新加坡女子。男方是企業高管,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女方失業前是一名業務拓展經理。
ADVERTISEMENT
根據高庭判詞,兩人2002年12月在法國結婚,2012年移居瑞典半年,然後才回來新加坡。兩人育有一對兒女,兒子10歲,女兒6歲。
兩人婚姻破裂後,男方在2020年8月辦理離婚手續,隔年7月取得臨時裁決(interim judgement),女方獲單獨撫養權,不過兩人皆對裁決不滿,日前再次對簿公堂。
男方申訴,前妻在沒有通知自己的情況下擅自更動兒女的課外活動,導致自己和孩子的相處時間銳減、不出席輔導會、精神狀態有問題、靠家人和幫傭照顧孩子,還會在兒女面前數落他與現任伴侶。
他因此要求擁有單獨的照顧和看管權,或是讓他與前妻共同撫養。前妻也有同樣要求,並指兒女一直與自己住,加上還有家人的幫助,反觀男方常常出差,現階段更適合原來的安排。
法官下達裁決時說,詢問過兩名孩子後,他認為兒女同樣敬愛父母,沒有任何偏袒,不過兩名孩子明年要上小學,加上父母間的敵意過深,雙方輪流照管孩子的方法行不通。
法官傾向女方的說法,但也考慮到女方未合理安排男方和孩子的相處時間,以及對他的滿腹怨言,因此調整庭令。
女方擁有照顧和看管權,男方可在下課後看孩子,法官也特別下令前妻不得在孩子面前貶低男方和伴侶,安排課外活動前也要先通知對方。
前夫:為避免納入婚姻財產 她轉移125萬新元
男子指前妻為了不讓她的錢被納入婚姻財產,把銀行戶頭裡超過125萬元(新幣,下同;約436萬令吉)轉移。
他說,前妻在2018年6月提起離婚的事,接著就在往後的一年內,從各個戶頭轉走超過125萬元,有些個人資產也並未完全披露。
前妻則稱,這筆錢沒有一分屬於自己,都是家人的,所以才會轉走。但法官根據雙方呈上的證據認為,其中超過44萬元(約153萬令吉)屬於前妻,因此該納入婚姻資產。
雙方的約365萬元(約1273萬令吉)財產經分配後,男方可獲約165萬元(約575萬令吉),女方可獲約200萬元(約697萬令吉)。
前妻被指沒有認真找工作
前妻曾月入過萬但去年失業,她向男方要求生活費,被指沒有更認真找工作。
前妻之前受聘時月薪達1萬餘元(約3萬4895令吉),去年11月被解僱後,遣散費近4萬元(約13萬9582令吉),她要求男方給自己生活費,也要共同承擔孩子的開銷。男方認為前妻可以更加積極求職,而不是每個月只電郵接洽幾個人,法官同意男方的說法。
法官判男方每個月支付2100元(約7328令吉)的生活費給前妻,以及5400元(約1萬8843令吉)生活費給兩名孩子。但一年後,或前妻找到工作後,男方就無需給她生活費,孩子的25%開銷也由前妻承擔。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