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指“騷擾”女友,一對情侶和51歲男子起爭執,先把男子從餐廳拖到路中央,再和女友輪流對他揮拳,期間女友甚至腳踩男子的臉,男友被判監禁12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對51歲男子施暴的被告賽莫哈末菲爾道斯(34歲)共面對4項包括蓄意傷人、偷竊和不誠實盜用財物的控狀。被告昨日承認其中兩項罪行,被判監禁12個月。
ADVERTISEMENT
女友也涉揮拳 腳踩阿叔臉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19日晚上11時55分,地點是在芽籠10巷。受害者是一名51歲男子,當時在ABC Bistro用餐,被告和女友坐在他的附近。雙方隨後在餐廳起爭執,不過庭上沒有揭露起因。
被告隨後站起來,從受害者的座位拉起他,再把他拖到馬路中央,女友接著往受害者臉部揮拳。被告之後把受害者從地上拉起,用手指著他,握拳作勢要打他。
被告過後也揍了受害者一拳,還用手肘撞了他的臉部,導致受害者倒在地上。
被告女友繼續對受害者揮拳,甚至踩在受害者的臉上。被告把女友拉開後,受害者躺在原地,兩人不理受害者,轉身離開。
好幾名公眾見狀後,幫忙扶起受害者,但受害者整個人癱在地上,一人只好把受害者拉到路邊,另一人報警。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並沒有預謀要去打人,他也不認識受害者。事發前,受害者行為不妥,還問被告女友要不要和他性交,甚至摸她。
控方指,所幸當時沒有車子開過該路段, 受害者躺在路上時沒有被車子撞到,並斥被告在事後沒有幫忙尋求醫療協助,就讓受害者躺在路上。
控方也指出,被告有多項傷人的前科,包括蓄意重傷他人和使用危險武器傷人,因此要求法官判他13個月到16個月監禁。被告女友也已被控,案件目前在審前會議階段。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