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訊)55歲膠工今日在地庭面控時,承認強姦外甥女和小姨子,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釋,並把案件展期至12月11日下判。
被告今日下午在麻坡地庭俯首認罪。由於案情嚴重,加上受害人與被告是近親關係,主控官丹尼爾沒有建議讓被告保釋,而法官則諭令被告交給警方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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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控狀,被告被指於今年11月12日下午6時30分,在昔加末一個園坵宿舍,與年僅15歲的外甥女發生關係,牴觸刑事法典第376B(1)(亂倫)條文。
另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17年中午12時,在利民達甘榜武吉哥樂廊的屋內強姦19歲的小姨子(妻子的妹妹),牴觸刑事法典第376B(1)(亂倫)條文。
上述兩項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不少過10年監禁或不超過30年監禁,以及鞭笞。
案情顯示,15歲受害少女偕家人回鄉探訪親友,併到姨丈家作客,豈料3次遭到性侵。
受害人因痛恨姨丈(被告)的行為,在母親追問下才爆出案情,並揭露小姨(母親的妹妹)也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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