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新加坡國大男學生花費400新元(下同;約1380令吉)購買偽裝成煙霧探測器的攝像頭,潛入宿舍女廁安裝,偷拍5名女學生沖涼,落網後警方共起獲23個偷拍視頻。
《新明日報》報道,今年27歲的被告黃永寬(音譯)案發時是新加坡國立大學的學生。由於家裡裝修,他從2020年2月29日起遷入同為國大生的親姐妹宿舍,可使用房卡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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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顯示,被告分別在2019年5月和2020年2月,以各200元左右買下兩個偽裝成煙霧探測器的攝像頭,企圖偷拍裸露的女性。
他在2019年10月某天凌晨進入陳愛麗絲與彼德學院宿舍3樓的女廁,用膠帶把攝像頭貼在天花板上,鏡頭朝下對準浴室,欲拍攝女生沖涼的畫面。
案情顯示,被告安裝攝像頭一週後會將其取下,並把拍攝的視頻或照片傳到電腦觀看。
被告之後在宿舍的9樓和12樓女廁故技重施。該宿舍3、9和12樓都是女生宿舍。
他在2020年3月7日半夜到12樓女廁安裝攝像頭,並於凌晨5時左右查看時,被一名正要上廁所的女學生髮現。
女學生通知了校園的保安,警方之後到場將他逮捕。
被告前後5次闖入女廁,落網後被查出電腦中存有23段女生沖涼的視頻,受害人共5名。
他日前在偷窺和擅闖的罪名被控,昨天認罪。
控方陳詞時要求法官判他4至6個月的監刑,以起震懾作用。辯方 律師則指應以輔導、改造為量刑原則。
法官要求控方提呈強制性治療令報告,案展下個月下判。
鎖廁所門、置放手機監視,被告卻因此行跡敗露。被告落網當天,一名女學生上廁所時發現12樓女廁的門被鎖起。她還看到附近放著一臺對準廁所門的手機。
該手機是由被告放在該處,目的是監視看有沒有人走向廁所。女生覺得不妥,通知了一名男同學。兩人打不開門廁所門,於是通知校園保安。
保安到場打開廁所門後,發現裡面其中一個隔間的門緊鎖。保安幾經嘗試,終於打開隔間門,發現被告就躲在裡面
被告求情稱患精神分裂,偷拍動機與性無關。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時提到,被告被診斷患精神分裂症,偷窺是因幻覺、妄想行事。
律師也說被告過去3年都持續接受治療,稱醫生認為在長期治療下,被告重犯幾率很低。
控方則說,被告是有預謀、小心安排幹案的。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也點明,被告的精神狀況並未導致他犯罪。
新加坡國立大學回復《新明日報》詢問時表示,事發後校方成立紀律理事會進行調查,最終決定於2020年4月開除被告學籍。
發言人指出,校方不能容忍任何行為不當的問題,任何學生或職員被發現違反校規,都會受到嚴懲。國大也致力於培養相互尊重的校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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