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火爆男享齊人之福,與妻子和情婦同住一個屋簷下,結果因情婦無視他說話,氣得扇巴掌還拿菜刀架在她脖子上,恐嚇要砍她,最後妻子挺身而出救情婦。
《新明日報》報道,37歲的被告莫哈末安華面對3項包括恐嚇、蓄意傷人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他日前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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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是被告的情婦(29歲),案發時與被告和被告的妻子(42歲)同住在一個屋簷下。
調查揭露,今年10月10日晚上11時許,受害人、被告和被告的妻子都在家。
當時,被告和受害人說話,但受害人不理他,兩人因此吵了起來。被告就覺得受害人沒禮貌,一氣之下掌摑受害人,再到廚房拿了一把28公分長的菜刀,架在受害人的脖子,恐嚇說會砍她。
受害人當時嚇哭了,擔心自己的安危,不敢做出任何反應。被告的妻子見狀立馬介入,把被告推開。
被告隨後把刀放回廚房再離開。
事發兩天後(12日)的晚上8時許,受害人與社工會面討論經濟援助事宜時,提到自己遭被告家暴,稱被告拿刀恐嚇她。社工聞之報警。
被告求情時說自己悔不當初,願意花餘生懺悔,也說他很愛自己的孩子,不會再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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