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两颗心,贪心和不甘心。”这是电影《孤注一掷》中最值得令人反思的台词。
这部今年爆红的中国电影,完整呈现了网络诈骗的跨国产业链,诈骗集团从高薪招聘、出国淘金、将淘金者押往境外园区、追梦者沦为“猪仔”、“猪仔”从受害者的身份被迫成为网络诈骗的加害者、业绩不达标就会受到残暴折磨、“猪仔”如何时时刻刻想着逃离、最后中国警方跨国追捕和救人等,是叫好又叫座的反诈骗宣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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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回看现实生活,诈骗集团的诈骗手段日新月异,招数新颖诱人且层出不穷,从网络赌博、虚拟货币、外汇投资、爱情骗子等,无论是通过手机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脸书、或任何网络平台上的广告,不外乎是各种各样的投资建议,诱骗受害者把钱汇入海外证券账户,可叹的是,尽管许多受害者现身说法,政府与媒体不断提醒,至今几乎每一天都有人坠入类似的诈骗陷阱。
分享一下我最近协助的几件案例:
(1)退休的A先生通过网络平台广告,加入了投资群组,有”投资老师“指导,适时给予”内幕消息“协助投资者赚钱。
最终,A先生在对方介绍的投资网站上前前后后投资了60万令吉,想要“兑现”时,对方又要求A先生支付手续费,他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已经坠入陷阱。
(2)B女士在网上看到某神庙的“乩童”非常灵验,误信对方能够帮自己加持护法,进而把家里的现金、金饰,全数交给神庙乩童,最后乩童当然是把所有金饰、现金卷款而逃。
(3)高知识、专业人士的C先生因相信在网上结识的陌生对象,被对方打着爱情与美好未来的诱导下投资海外虚拟货币,最终被骗逾百万令吉。
受害者往往在清醒后,悔不当初,无法理解自己当初为何会“相信”对方。
也有人以为坠入陷阱的受害者或许教育知识不足,但现实中,受高等教育、专业人士受害者同样不计其数,只是碍于面子问题,鲜少挺身而出。
根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20(欺诈及不诚实手段,引诱他人交付资产)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刑不少过一1年,但不超过10年监禁、罚款及鞭笞刑罚。
11月初,就有女子因假借购买“张学友演唱会”门票,骗取了44万令吉。最终在认罪后,被判刑坐牢1年。
我认为,政府应该重新审视该刑法的适用性,除了可以考虑修改法案加重刑罚,也要加强执法,遏制国内日益严重的诈骗事件。
同时,针对国外、网络上的诈骗手段,预防诈骗的宣导是越多越好,数码及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所制作的一系列防诈骗视频就是很好的尝试。
然而,无论政府、部长、媒体再怎么积极反诈,民众也要时刻保持清醒,毕竟我们缺乏的并不是反诈的信息,“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是人人都懂的老话一句,我们真正必须学会的是如何管束自己心中的“贪心“和”不甘心“。
更多报道,请留意星洲日报、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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