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0日讯)一名执法人员涉嫌向涉及毒品案件女子索取性贿赂,作为女子没有每月报到也不会被采取行动的条件,结果在与女子上酒店时被捕。
《马新社》报道,反贪污委员会昨日展开特别行动,于晚上7时30分在新山一家酒店内,逮捕这名年约40岁的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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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息,涉案女子年约20岁,早前因涉及毒品案件而被捕,目前正在接受为期两年的观察,每月必须向执法单位报到,但她却没有这么做,男嫌犯因此向她索取性贿赂。
男嫌犯今早被反贪会带往新山推事庭申请延扣,获助理高级主簿官蔡英贤(译音)批准延扣4天至本月13日。
另一方面,反贪污委员会情报组主任拿督阿兹米受询时证实此案,并表示反贪会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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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狮城移民局人员涉先后向两名中国女子收受金钱以及性贿赂,案件经审讯后被判坐牢33个月,控方如今针对他其中3项罪名不成立的控状上诉得直,刑罚料将加重。
《新明日报》报道,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前人员张伟平(50岁)被指于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之间,以协助中国籍女子梁青兰(37岁)取得特别准证为由,接受梁青兰提供的金钱以及性贿赂。
被告也被指于2019年7月27日至28日间,接受中国籍女子成文娟(32岁)提供的免费按摩和性服务,还企图收取1500元(新币,下同;约4990令吉)贿款,但成文娟在认罪前坠楼身亡。
自2020年11月25日已被停职的被告,共面对12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其中8项被判罪成,另外4项与成文娟相关的控状已于较早前被判无罪。他最后被判坐牢33个月,以及缴付2634元5角7分的罚金。
控辩双方都针对上述结果不满,辩方针对罪成提出上诉,控方则针对被告其中3项被判无罪的控状进行上诉。
高庭法官洪承利昨日在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驳回了辩方的上诉,而控方则上诉得直。换言之,被告如今共11项控状罪名成立。
控方指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误解梁青兰的证词,认为她所述是听说的,但实际上她的说法都有证据支撑。
控方也认为,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过分看重成文娟无法出庭供证一事,没有给予她的口供书恰当的考量。
法官洪承利在听取控方的陈词后,同意控方的立场,认为梁青兰的证词可信,有出入的细节只是她和被告对话的确切日期和被告车子的颜色,这都并非此案重要的证据。(人名译音)
被告辩称培养线人 控方指荒谬不可信
被告在审讯中否认罪行,称所作所为是为了套出信息。
被告的代表律师针对他罪成的控状提出上诉。律师曾在审讯中指,被告曾在情报部门服务12年,间中获颁64个奖项,情报工作优秀,但这也包括培养线人。他指线人都是冒着生命危险提供线索,也不可能没有任何好处。
律师称,被告虽然已经被调到另一部门,但他仍在物色有潜力成为线人的人,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情报部。
控方认为上述说法荒谬,不可信。
法官洪承利说,辩方主要否认帮助梁青兰是为了索贿,反称自己是为了套出信息协助移民局调查案件。法官认为这都是事后想出来的解释。
针对辩方指梁青兰的说词不可信,法官则指辩方没拿出实质的证据证明这点,驳回辩方上诉。
2中国女涉案 一服刑一坠楼
涉案两名中国女子,一人已服完刑回国,另一人则坠楼身亡。早前认罪的梁青兰,共面对12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违反妇女宪章,她在承认其中4项后,被判坐牢25周和罚款8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6613令吉)。
成文娟则共面对18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当中包括指她为了取得特别准证,涉嫌于2019年7月27日至28日之间,提供被告一次免费按摩和手淫服务。
她也涉嫌企图以1500元贿款被告,并被指曾给被告500元贿款但被拒绝。另外,她也涉嫌给被告一笔钱,以了解她的友人被逮捕的情况。成文娟在认罪前坠楼身亡,控方随之申请撤销控状,于2021年9月9日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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