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新加坡近日一些民眾借穿戴或張掛顯示外國國徽的衣物和物件,表達對以巴衝突的立場,不過新加坡內政部重申,未經許可展示非新加坡國旗或國徽,屬於違法行為。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內政部本月6日發佈文告說,根據外國國徽(限制展示)法令,除非法律明文豁免,否則公開展示外國國旗或國徽是違法的,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500元(新幣;約1722令吉),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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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內政部說,以色列和哈馬斯爆發的衝突,是容易挑起人們的情緒的事件,基於各方情緒高漲,該部勸請公眾不要公開展示與以巴衝突有關的物件。
“所有入境旅客也請不要展示或穿戴這些物品。對於不遵守條例者,當局將對他們採取嚴厲行動,包括拒絕讓他們入境。”
新加坡內政部強調,絕對不容忍任何支持或宣傳恐怖活動的行為,包括展示哈馬斯或其武裝單位卡桑旅(Al-Qassam Brigades)等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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