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32歲的無業遊民被父母指責不找工作,一氣之下拿150新元離家出走,一天內花剩10新元,過後竟跑到迷你超市,亮刀架店員脖子打搶,搶走580新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英然今早承認一項搶劫罪,另一項報假案的罪行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最終被判坐牢3年6個月以及鞭打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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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劫案發生於今年2月1日凌晨1時46分,地點在巴西立11街第136座的一家迷你超市。
調查揭露,今年1月30日,被告的父母因被告總是待在家中,不找工作,所以責備他。
被告和父母大吵一架,一氣之下拿了150新元就離家出走,可是買香菸和泡網咖後,他隔天下午就僅剩10新元,隨之萌生打搶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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