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車行老闆拿6名顧客買二手車的首期付款去中國投資葡萄酒,導致車子被金融公司充公。他失信總額超過26萬新元,被判坐牢1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現年75歲的被告王桑慶(譯音)今早承認一項失信罪,他所面對的另一項牴觸公司法令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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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揭露,2015年9月,6名受害人陸續報案,指向Prince Auto車行買了二手車,車子卻“不見”,隨後才發現是被金融公司充公了。
調查發現,2015年4月8日到8月24日之間,6名受害人共付了26萬3921新元給被告,作為購買二手車的首期。不過,被告卻沒有拿錢去繳付車貸,因此金融公司才會充公車子。
原來,被告於2014年10月得知一個投資葡萄酒的機會,截至2015年2月已經投入了28萬新元。被告也將顧客部分的首期付款投入葡萄酒投資。
2015年8月31日,被告離開新加坡,沒有替顧客付車貸並處理擁車轉讓的手續,導致6輛車子被金融公司充公。
被告沒有接聽受害人的來電,受害人隨之報警。
被告於同年10月26日回國,隨後遭警方逮捕。被告至今仍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揭是破產人士 用員工名字開公司
車行老闆原來是破產人士,他利用員工的名字開設公司,再每月付2000新元薪水給員工做行政工作。
根據案情,被告於1983年就已破產,後來和一名男子葉耀榮(譯音)達成協議,以對方的名義註冊獨資企業(sole proprietor),也就是Prince Auto車行。
兩人協議,被告負責車行的生意運作,葉耀榮負責行政工作,月薪為2000新元,每賣出一輛車會獲得佣金。
就這樣,公司於2008年起成立,可當時被告仍是個破產人士。
中國生意出狀況 稱去了解非潛逃
事發後被告跑到中國,律師解釋被告並非潛逃,只是貨物被沒收,才去當地瞭解情況。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宏勝為他求情時說,被告原本是個很出色的汽車銷售員,月薪一度達2萬新元。
後來,因為遇上債務問題,也惹上官司,才會導致他破產。
黃宏勝解釋,被告當時也在中國經營進口酒飲的生意,已和合夥人成功出口酒飲到中國兩次,利潤也很高。
被告過後利用車行顧客付的錢去進一步投資中國的生意,豈料卻被告知貨品在中國關口被充公,情急之下才飛去中國瞭解情況。
黃宏勝說,這也就是被告出境的原因,而非逃避罪責,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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