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反覆非法示威被定罪至少10次,多年來頻頻因為非法示威而進出監獄的“示威男”,昨天因第11次非法示威而被判坐牢1年和罰款5000新元,這也是相關法令下的最高刑罰。
《8視界新聞網》報道,47歲的被告嚴俊(譯音)今年8月20日在美國大使館外,針對今年的總統選舉和下一屆大選舉牌抗議,涉嫌進行非法示威活動而被控。這已是他第11次因非法示威活動而面對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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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總理出庭接受問話
和早前的案件一樣,他同樣選擇抗辯,但當法官要求他為自己答辯,或問他是否要傳召證人時,他說政府腐敗,要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總檢察署署長和高級法官出庭回話。
在控方問話時,他也決絕回答,稱審訊對他不公平,要求法官將他送回監牢。
出獄不久後又重犯
在針對刑罰陳詞時,控方指被告多年來一直重蹈覆轍,一次又一次犯下同樣的罪行,其中有好幾次還是剛出獄不久。最近一次被定罪是去年,而這一次,他也是剛出獄不久就再犯下同樣的罪行,觸犯了假釋條例。
法官下判時對被告說,希望他能走出這“犯罪的循環”。除了判處他法令下的最高刑罰外,法官也因為他在假釋期間重犯,判他另外坐牢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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