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土耳其阿叔拿社交準證來新旅遊,卻花5天的時間當小偷,幹下連環盜竊案,到咖啡館和食閣偷顧客的多臺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被判坐牢4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卡亞·阿卜杜拉57歲,面對5項偷竊以及盜用他人財物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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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1名14歲少年與姐姐於9月7日晚上7時43分,到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地下2樓休息區,將斜肩包放在桌上後,一起去買食物吃。
被告這時剛好就在附近,他看見斜肩包沒人看管,將它偷走。
被告得逞後,在同月13日至16日間,每天犯下1起偷竊案,幹案地點包括新橋路、實龍崗路與吉真那路一帶的咖啡館,偷竊的物品包括平板電腦和手機。
被告幹案手法一致,待受害者到咖啡館櫃檯點餐時,將他們放在桌上的電子產品偷走。
被告偷走的物品包括3臺蘋果平板電腦、2臺蘋果膝上電腦、1個膝上電腦包、1臺三星手機、1對耳機和1個手機充電器。
5名受害者共損失8763新元。
警方在接獲報案後,經過實地調查與調閱警方電眼畫面,於9月15日確認被告身份,並在22日將他逮捕歸案。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13日當天下午2時30分到唐城坊的星巴克幹案。記者早前走訪唐城坊的星巴克,店員告訴記者,事發數天後警方曾到店裡詢問。
“根據我們電眼拍到的畫面,他偷走的是1名女顧客桌上的筆記型電腦。”
被告曾向店員點咖啡,因為外地口音讓店員留下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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