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金屬製造公司兩名前董事以5萬新元賄賂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前高級項目經理,換取總值近45萬新元的3個項目合約,昨天各被判坐牢7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梁財坤(54歲)和黃治添(54歲)案發時是Magnum Precision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該公司的業務是金屬加工和不鏽鋼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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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各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早前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受賄的吳銘桂(51歲),案發時是新加坡野生動物保育集團(WRS)展覽設計部門的高級項目經理。吳銘桂與WRS採購部合作密切,他的專長是挑選供應商和承包商,因此在推薦供應商上極具影響力。
案情顯示,在2016年某個社交聚會上,梁財坤結識了吳銘桂。一兩個月後,吳銘桂聯繫梁財坤,告知新加坡動物園有項目招標,並安排與他和黃治添見面。
3人見面後,吳銘桂提議兩人支付他5萬新元,說是“諮詢費”和項目“入場費”,而他會指導兩人投標。兩人認為若不接受吳銘桂的安排,就無法從WRS獲取好的項目,因此同意吳銘桂的建議。
於是,兩人分別在2016年底和2018年2月支付吳銘桂各2萬5000新元。兩人以董事費用或董事花紅為由,從公司戶頭提取現金並交給吳銘桂。
2017年4月至12月期間,被告的公司從WRS獲得3個總值44萬6490新元的項目,包括新加坡動物園和裕廊飛禽公園的採購訂單。
被告的公司利用從吳銘桂那裡得知的信息,按WRS的預算調整報價再投標,因而擊敗其他參與競標的公司。
吳銘桂也利用在WRS的地位,向相關部門推薦被告的公司。在與吳銘桂“合作”之前,被告的公司不曾從WRS獲取相同價值的合約。
吳銘桂共面對13項控狀,包括11項牴觸防止貪汙法令,以及兩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罪名。他否認有罪,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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