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訊)欠稅不還,內陸稅收局有權拍賣欠稅者住家或商店內的物品,而且若拍賣所得仍不敷稅款,欠款者還是得還清剩下的稅款,否則將面對被禁出國等窘境。
但是,該局更傾向欠稅者上門協商,通過“分期付款”、稅務重組等方式,慢慢還清稅款,而拍賣行動是該局追討稅款的最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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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陸稅收局巴生分局訴訟組6名官員今日南下新山,並聯合柔佛州分局2名官員,協助法庭官員執行拍賣一間摩托車維修店店內物品的工作。
有關摩托車維修店的業者拖欠內陸稅收局4萬2816令吉96仙;該店位於新山喜萊苑(Tmn Sierra Perdana)。
拍賣工作今日在該店進行,拍賣的物品包括:冷氣機、摩托車機油、櫥櫃、拆胎機、桌椅等,拍賣所得共7000令吉。
今日只有1名競標者,由23歲的巫裔摩托車維修店東主裡查桑投得所有物品。
內陸稅收局巴生分局訴訟組官員諾阿瑪爾說,拍賣欠稅者物品是該局追討稅款的最後一步,其實該局更傾向欠稅者上門協商,與官員一起尋找最佳的付還稅款方式。
她表示,拍賣物品所得若仍不敷拖欠的稅款,欠稅者仍舊得還清剩下的稅款;若不還清就會面對被禁出國的窘境。
她說:“當然,內陸稅收局會看情況,若欠稅者是出國求醫,我們還是有商量餘地。”
“其實,很多欠稅者在接到內陸稅收局將拍賣他們的物品的通知時,絕大部份會還清稅款,只有小部份需要執行拍賣工作。”
她說,從內陸稅收局發出追稅通知、聯絡欠稅者、追蹤欠稅者等,到最後向法庭申請拍賣庭令、執行拍賣工作,這個過程至少要兩三個月。
針對今年州內欠稅者物品遭拍賣的數據的問題,她表示,在柔佛州方面,每個月平均需處理10宗拍賣欠稅者物品的案件,可是絕大部份的他們收到拍賣通知後會還清稅款。
她說:“從年初至今日,真正執行拍賣工作的只有兩宗,除了今天這宗外,另一宗是在上個月,地點於哥打丁宜,拍賣的是一間民宅內的物品。”
裡查桑說,他覺得用7000令吉標得相關物品非常划算,因為單是一架二手的拆胎機,市面上就要賣2500令吉。
他是從一名產業代理獲知上述摩托車維修店物品將拍賣的消息。
他說:“我朋友是上述摩托車維修店的維修員,他曾透露老闆很像遇到問題要賣店。當時,我有意思要頂下店內的物品,只是沒想到後來內陸稅收局查封店。”
另一方面,協助阿姨協調租金事宜的許先生說,欠稅者是在2021年2月向其阿姨租店,最初還大方地一次過繳清6個月租金,可是去年下半年便開始拖欠租金,被拖欠的租金已有八九個月,數額超過1萬令吉。
他說:“由於阿姨不熟悉網上銀行的操作,所以租戶繳付租金後會聯絡我,我再通知阿姨,阿姨就會到銀行查詢租金是否已過帳。”
他表示,欠稅者開始拖欠租金時,經常以“下個星期過帳”為藉口來搪塞;一直到今年5月,他聯絡不上租戶後到阿姨的店查看,才發現店已沒有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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