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进口商因没有安排新加坡食品局对进口肉类进行检查,并出售未经检查的食品,被罚款3万7500新元。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食品局昨日发文告指出,MTIA私人有限公司被法院判处罚款3万7500新元,原因是没有安排食品局对进口食品进行检查、检验和认证,以及出售一批未经检查的冷冻无骨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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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告,MTIA私人有限公司去年8月从巴西进口2万7000公斤的冷冻鸡肉产品。然而,公司没有安排食品局对货物进行检查、检验和认证,却继续销售这些产品。
食品局也重申,新加坡进口商在进口肉类产品后,必须安排授权的检查员进行检查。不适合食用的肉类产品,将会被没收并销毁。
未安排肉类产品接受检验人员检测的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新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若售卖未经检测的肉类产品,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元,或坐牢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则可被罚款最高10万新元,或坐牢最长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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