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男子發現遭室友盜用身份證資料租車,決定埋伏堵人,妹妹還用車擋道,但室友竟倒車後直衝,故意撞她的車,所幸兄妹都逃過一劫。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0年12月1日晚上7時50分,被告陳偉宗(譯音,41歲)在盛港安谷通道第301座多層停車場,為了逃跑開車直撞另一輛車。受害者是張祥龍(33歲)和其妹妹張珍玉(2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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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兩項罪狀 判坐牢1個月1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昨日承認兩項罪狀,包括欺騙以及魯莽駕駛危害他人安全,被判入獄1個月又1周。
案情顯示,被告和張祥龍同住6個月時,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獲得他的身份證以及駕駛執照資料。
同年11月26日,一名共享汽車公司經理通知張祥龍,指他的個人資料被用於租車,而該輛出租車爆胎,被發現停放在中央快速公路上。
張祥龍說自己沒有通過應用程式租車,懷疑個人資料被盜用,經理聽聞立即封鎖賬號。
4天后,被告發現賬號被封鎖,聯繫經理詢問,經理和張祥龍便決定揪出盜用資料者。
於是,經理恢復賬號,以便在對方再次租車時能與對方對質。
事發當天,被告通過應用程式再次租車,並必須到事發的多層停車場取車。
張祥龍接獲通知後,由妹妹張珍玉載著他到多層停車場等待,經理也在不久後抵達。晚上約7時50分,被告如期現身要取車。
當被告上車啟動引擎時,張祥龍立馬跑到車前質問被告,但被告沒下車,還不顧張祥龍的安全,直接就要把車開走。
張珍玉見狀稱已報警,並指示張祥龍站在停車場的樓梯口,自己把車開到斜坡處,擋住出口,避免被告把車開走。
期間,張珍玉下車拍攝被告,經理則上前勸被告下車,可被告竟在倒車後,忽然往前衝,直撞張珍玉的車。
當時,張珍玉、張祥龍和經理都站在被告車子附近,所幸無人受傷。
不過,張珍玉的車子左前側受損,由共享汽車平臺支付維修賠償。
躲警追緝 被告棄車
被告撞上張珍玉的車後,把車開出多層停車場,再把車丟棄在德威路,以避免被警方逮捕。
調查顯示, 被告沒有駕照,但他在11月25日使用張祥龍的身份證和駕照照片,透過共享汽車的應用程式申請註冊賬號。
申請者無需親自跟共享汽車平臺的職員見面,只要成功註冊賬號,就能透過應用程式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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