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鐘點清潔工到住家打掃時拿走備用鑰匙,趁屋主不在家時,戴口罩和墨鏡潛入單位偷走提款卡、珠寶和現金,隨後還拿提款卡盜提了3000元(新幣,下同)。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卡西(50歲)昨日在法庭承認6項罪行,包括偷竊、非法挪用他人財物和破門行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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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事發時被告是自由業的“萬能手”(handyman)和鐘點清潔工。2017年11月到2018年10月期間,被告負責在一名84歲老婦家打掃。
調查揭露,2018年期間,被告在整理老婦的櫃子時,把裡頭的東西都清出來,包括一把單位的備用鑰匙。他把鑰匙放入口袋,打掃結束後忘了放回原處,結果帶走了鑰匙。
抄下密碼 盜提3000元
2019年1月8日,被告拿了備用鑰匙到老婦家,先按了門鈴,無人應門後,就戴上口罩和墨鏡潛入單位。他呼喊老婦,確保對方不在家後,從保險箱拿走了珠寶、現金和提款卡,並抄下一字條上的提款卡密碼。
被告隨後到牛車水一提款機,以老婦的提款卡盜提1500元,再到珍珠大廈提取1500元。
2019年1月14日,老婦更新存摺時發現銀行戶頭有兩筆未經授權的提款記錄,馬上通知銀行。她回家檢查,發現放在櫃子裡的提款卡還在,寫著提款卡密碼的字條也一樣在櫃子裡。
老婦隔天檢查保險箱,發現裡頭的珠寶和一些現金不翼而飛,而放在抽屜裡、用手帕包著的保險箱鑰匙,雖然還在裡頭,但是手帕包法和原先的不同。
法庭文件沒有說明被告偷走的珠寶和現金的總價值。被告把錢都花在個人開銷上,至今未對老婦作出賠償。
案展10月20日下判。
另一客戶也遭殃 損失7800元
被告到另一名客戶家打掃時,偷走兩條金項鍊、勞力士錶以及外幣,客戶損失至少7800元。
案情也指出,被告在2019年1月到5月間,每週兩次到一名51歲男客戶家打掃。
期間,被告清理主臥室時發現櫥櫃有個袋子裝著外幣,最後偷走了泰銖和日元。被告之後把外幣兌換成1100元。
案發兩週後,被告又在客戶家偷走了兩條金項鍊、一隻勞力士手錶、一隻復刻版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手錶和港幣現金,隨後將外幣兌換成1000新元,賣掉金項鍊和勞力士錶後,入袋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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