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男子協助僱主租貨倉,將它“改裝”成KTV酒廊,在冠病期間非法營業,被判坐牢4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1歲的王俊龍,他面對4項包括牴觸冠病(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以及公共娛樂法令(Public Entertainments Act)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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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被告於2021年5月初,在僱主林家和的指示下,租下丹戎巴葛一帶英莪街的一間商用單位,並將它改裝成KTV酒廊。單位的月租為4000元(新幣,下同)。
僱主也聘被告為KTV酒廊的侍應生,支付被告200元日薪。僱主也告訴被告,如果他帶朋友光顧KTV酒廊,便有20%至30%的佣金可賺。
除了被告,僱主還聘請另外兩名侍應生。KTV酒廊提供唱歌、食物以及酒精服務,裡頭有兩間包廂,每間包廂的使用費為一晚988元。
營業才8天 警突擊檢查
KTV酒廊在營業約8天后,因有公眾投訴,遭警方突擊檢查。
警方在2021年5月26日午夜12時36分,進行突擊行動,發現單位裡頭有30名客人。
事發時是高警戒解封第二階段,只允許兩個人在外聚集,公眾也無法堂食。被告沒有檢查客人的體溫,有的客人也沒有戴口罩,因此牴觸相關條例。
警方突擊檢查當天,剛好是被告和僱主值班,不過僱主在警方抵達前已離開。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為了包庇僱主和同事,向警方謊稱KTV酒廊由他經營,沒有聘請員工幫忙,但謊言最終被拆穿。(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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