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10日訊)車輛停放住家門前被麻坡市議會開罰單?
麻坡社區今日瘋傳一則訊息,指一輛停放在住家門前的車輛被市議會開出500令吉“罰單”,頓時引起人心惶惶及議論紛紛,誤以為市議會禁止民眾把車子停放住家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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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星洲日報》大柔佛社區報多方面瞭解後,發現時事並非如此,有關車輛是阻礙了交通,而“罰單”其實是“警告信”,要求車主在7日內移開車子。
峇吉里國會議員陳泓賓及文打煙州議員黃益豪也先後在臉書發表貼文,指向麻坡市議會主席瞭解後,該車子是停放在其他人住家門口,市議會接獲投訴才發出警告信。
“市議會主席強調,市議會沒有禁止居民將車輛停在住家籬笆門前,當局只有在接到民眾的投訴,才會派出執法人員到場處理已阻擋交通的車輛。”
兩人希望居民能妥善停泊車輛,切勿為了一時方便亂停車而阻礙交通,特別是在轉彎處、小巷或路口等。
另一方面,麻坡市議員陳志豪表示,人們或許是因為早前有關“巴西古當市政廳禁止車輛停放住家籬笆外”的新聞,才會捕風捉影,以訛傳訛。
他說,雖然根據地方政府法令,車輛不該停放在路旁或路肩,而是屋內,不過,市議會向來沒有執行此條例,只有在接到投訴時才有所行動。
他表示,住宅區停車問題常是鄰里糾紛的導因之一,如果車主把車停在他人住家門口或其他地點,妨礙他人出入或影響交通,市議會才會援引地方法令採取行動。
陳志豪表示,如果車主沒有在期限內移車,市議會就會採取下一步行動,包括拖走或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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