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訊)因討錢不遂,憤而用繩子緊勒妻子頸部及用手捂住妻子嘴巴,導致妻子昏迷的失業男子,今日在麻坡推事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
33歲的被告約瑟邱振威(譯音)原是名廚師,育有5名子女,他通過律師諾哈菲扎向法庭求情,以目前失業及要負擔家庭生計為由,要求減少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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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事法汀萊麗拉批准被告保釋出外,並指示被告不可干擾受害人及證人,每月也須到警局報到一次。此案定在11月9日過堂,以便控方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
依據控狀,被告被控於10月4日凌晨12時30分,在金枝路住家蓄意致傷29歲的妻子,牴觸刑事法典第323(蓄意傷人)條文,並與刑事法典326A(嚴重致傷他人)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觸犯刑事法令323條文(蓄意傷人),可被判最高1年監禁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牴觸刑事法令第326A條文,即蓄意致傷近親、孩童、殘疾人者則必須判處最高刑罰的雙倍刑罰。
此案由茜蒂羅哈尤助理警監主控,被告已經獲得家人交保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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