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9日訊)麻坡第二高庭昨日發出一項臨時禁令予麻坡鬥母宮理事會,禁止3名呂氏後人,即呂金葉、呂添明及呂南奇向公眾宣稱是麻坡鬥母宮的合法擁有者,並禁止他們或代表擅自闖入宮內,除非是處理合法的事務。
該宮取得的臨時禁令包涵5大要點,包括禁止3名答辨人或其後人使用該宮的資產和資源,並禁止他們威脅該宮會員或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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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禁令也禁止答辯人或代表通過社交媒體或新聞發佈會討論這起案件,直到案件審結為止。
麻坡鬥母宮理事會是於2023年10月4日,通過律師黃振宏及吳建業入稟麻坡第二高庭,申請上述臨時禁令。
訴方列3名呂氏後人,即呂金葉、呂添明及呂南奇為答辯人,昨日他們有出席庭審。
據瞭解,上述臨時禁令由昨日開始生效;而根據法律,臨時禁令有效期為21天。
麻坡第二高庭也擇定本月22日聆審此案。 (人名皆譯音)
根據法庭文件,訴方提呈的申請理由包括:柔佛州政府於1930年5月28日,宣佈撥出一段位於麻坡馬哈拉尼市的土地建廟,並由呂露或其後人負責管理。
2001年9月16日,呂露、呂友來及一名家庭成員同意把管理權移交給該宮理事會;2022年行管令期間,該宮理事會同意讓3名答辯人或其後人居住在該宮戲臺的宿舍內。
2023年5月,訴方要求答辯人遷出戲臺宿舍,以進行翻新,但被答辯人拒絕;2023年4月29日,答辯人透過新聞發佈會宣稱他們是該宮的合法擁有者。
2023年8月16日,答辯人或他們的代表擅自進入宮內,與訴方的1名女員工發生爭執,及破壞宮內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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