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訊)巴西古當市政廳馬華市議員梁耀成表示,在巴西古當市政廳發出有關住家前禁停車的通知事件上,該市政廳在各項法令和條例下擁有執法權,而當局的執法行動是專注阻礙交通和廢棄車輛的投訴。
梁耀成今日發文告澄清說,該市政廳的執法條例和法令,包括:
ADVERTISEMENT
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第48(1)條文、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法令)第46(1)(g )條文、2011年地方政府條例第3(n)條的破壞公物條例(巴西古當市政廳)、2001年巴西古當地方政府道路條例第17(1),以及17(2)條。
他指出,執法組展開執法行動的兩個條件是:收到民眾投訴和相關停車行為引起交通阻礙或滋擾。
“巴西古當市政廳經常接獲居民投訴車子停在住家前方,導致鄰里不和諧,為了避免問題重演,因此發出該項通知做出提醒。”
他也說,昨天在網絡瘋傳及引起熱議的文稿,其實純屬該市政廳的一份內部備忘錄,內容只針對接到居民投訴的違規車輛根據法律採取行動。
梁耀成對該項通知造成民眾困擾表示遺憾,希望通過以上澄清能解開民眾疑惑。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