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和男友吵架、心生怒氣而報警,還謊稱自己遭對方性侵,22歲中國籍女子對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的控狀認罪,被判監禁5個星期。
《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張露恬(譯音,Zhang Lutian)和男友于2021年8月相識後同居。去年3月9日,被告和男友吵架後心生不悅,於午夜過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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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謊稱男友攻擊她且不讓她離開。兩名警員抵達現場後,她進一步指控遭男友性侵。
多名警員到場進行調查
副檢察官劉凱文(譯音,Kevin Liew)表示,被告的性侵指控性質嚴重,從被告報案到清晨6時24分左右,共有10名巡邏警員、5名調查員和4名法證人員被派到現場。
之後,被告在警察局錄口供和體檢時,還堅稱自己被性侵,前後3次強調自己被強姦和虐待。
男友的護照因此被扣押、手機被沒收,並接受了警方長達44分鐘的視頻問話。
檢察官進一步補充說,除了事發當天外,警方後來還派出更多人員進行調查,而被告此舉已構成公共資源的浪費;被告於去年4月20日銷案。
由於謊稱內容嚴重且三度撒謊,且遲至一個月才銷案,檢察官要求被告被判處監禁6至10個星期。
被告:自己心智不成熟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通過翻譯官宣讀辯詞。她表示,事發時她才剛滿21歲,認知能力和對罪行嚴重性的認識尚不成熟,自己是因為一時衝動才犯下錯誤,除了對受害者外,自己的行為並未對公眾利益造成巨大傷害。
她稱自己早在事發約一個星期後就嘗試銷案,卻被安排在一個月後才錄口供。
提供虛假資料導致公務員使用合法權力傷害或騷擾他人的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2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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