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三天內第二人!開設戶頭,簽署文件,持有大學商科文憑的無業漢,借出名字當186家公司的掛名董事,其中一家涉洗323萬新元黑錢。
根據《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餘明華(49歲)持有商科大學文憑,在疫情暴發後失業,2020年到2021年從事不同工作餬口。失業後的被告經濟陷入窘境,無法還房租,前房東便將他介紹給鄭嘉(41歲),看對方能否替他找到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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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從而得到賺錢門路,不過也因此觸法,他被控兩項牴觸公司法令的控狀,在昨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調查揭露,被告聯繫鄭嘉,得知每替一家公司當掛名董事每年都能得50新元,每為一家公司開設銀行戶頭也能賺50新元,公司的賬目和運作都無需他參與。
2020年10月,被告和鄭嘉經營的其中一家秘書公司Atoms Global有限公司的協議條約進行調整後,以每月1400新元受聘當代理人提供“服務”。
隨之,鄭嘉將被告登記為Rui Qi Trading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秘書。該公司於2020年8月3日在新加坡註冊為建築公司,還有個外籍董事侯曉輝(中國籍),他是鄭嘉的顧客。
該公司在新加坡兩家銀行開設戶頭,銀行的單據都寄到Atoms Global,被告對公司的一切都沒有過問。
調查揭露,Rui Qi Trading有限公司的兩個銀行戶頭,涉嫌洗白不法之徒騙來的323萬新元贓款。
根據昨日的報道,設立秘書公司的會計師梁建森(33歲)幫外國人在新加坡註冊公司和開銀行戶頭,自己也為此擔任135家公司的董事,助詐騙集團將約465萬新元的贓款轉移到這些公司的戶頭,被判罰款9000新元。(人名譯音)
疏於董事職責 罰款4000新元
主控官指被告疏於董事職責,為逾9000新元答應當掛名董事,應當嚴懲以達阻嚇作用。
代表律師則說被告只是純粹聽從鄭嘉的指示,懇求法官從輕發落。法官最終判他罰款4000新元。
經營三家秘書公司的鄭嘉則被控三項牴觸公司法令的控狀,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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