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7日讯)32岁拖车员涉嫌于3个月前在麻坡新加旺1间屋子内,强奸有学习碍障的女子,并与该女子进行违反自然性行为,他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要求法庭开庭审讯。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旺在考量被告减少保释金的要求后,批准他每项罪名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即总保释金达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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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指示被告在保外期间不可干扰受害人及证人,否则保释金可能被撤消。此案件展期至10月30日过堂,以便控方移交审讯文件给被告。
依据控状,被告三苏丁阿末被指控于2023年6月13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之间,在麻坡新加旺1间屋子内,强奸1名30岁的女子,抵触刑事法令第376(2)(K)(强奸)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少10年及不超过3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也被指控于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与同一名受害人口交,抵触刑事法令第377c(违反自然性行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于9月22日被警方扣留。
案件由副检察司诺苏里翰主控,被告在庭上以收入微薄要求法庭减少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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