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日訊)5名年齡介於24歲至30歲的本地男子,涉嫌索討3000令吉賄賂金,以中介身份企圖“解決”一宗醉酒駕駛案件而於昨晚被捕,並於今日被延扣6天助查。
柔佛州反貪會於昨晚發出文告指出,上述嫌犯是於昨晚8時許,在柔佛州反貪委員會辦公樓內接受調查後被逮捕,
ADVERTISEMENT
文告指出,上述嫌犯涉嫌以中介人身份,幫忙解決一宗涉及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醉酒駕駛)條文的案件。
柔佛州反貪汙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茲米已指示援引2009年大馬反貪會法令第16(a)條文調查此案。
這批被告於今早被反貪會官員帶到新山法庭申請延扣令,推事莫哈末法特利允以延扣他們6天,即今日起至10月1日。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