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巴士車長轉彎時撞倒33歲少婦,導致少婦左腿截肢,法官在審訊後發表裁決,指車長視線雖被路過的貨車和巴士的邊框擋住,但他身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司機,卻沒有停下巴士或移動身子繞過盲點檢查路況,最後判他罪名成立。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車禍發生於2021年1月19日上午11時59分,地點在巴西立1通道與巴西立2通道的交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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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培坤(61歲,譯音)案發時是一名巴士車長,他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從巴西立2通道右轉駛入巴西立1通道時,撞倒正在過馬路的少婦,導致她重傷,左腿截肢。
控狀指被告前方交通燈雖然顯示綠色,但沒有綠色右轉箭頭。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4天審訊後,法官於昨日下午發表裁決。
法官表示,被告在轉彎前,視線確實有被眼前路過的貨車以及巴士邊框(A-Pillar)擋住,因此僅有那麼一小段時間能看見少婦過馬路。
不過,法官指出,被告身為有經驗的司機和巴士車長,如果視線被擋住,合理的行為應該是停下巴士,或移動身子繞過盲點才對,這些都是其他司機會面對的問題,而不是什麼特別的情況。
法官認為,被告並沒有做出司機該有的合理行為,沒有顧及到公路使用者的安全,最後判被告罪名成立,案展本月25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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