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衛生科學局人員假扮買家,向35歲女子買咳嗽藥水捉了個現行。女子稱只是幫人工作,每天收80新元酬勞,對方還會教她不同種類的咳嗽藥水名稱。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黃薇霞(35歲,音譯)共面對12項控狀,包括5項偷竊罪、1項破門行竊罪和6項牴觸保健產品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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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昨天承認其中4項罪狀,餘項交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指出,2022年6月14日,衛生科學局人員接獲投報,指有人在義順非法銷售咳嗽藥水,因此展開行動。
當局人員聯絡透過情報掌握的號碼,安排購買3瓶名為“Sarsi”的咳嗽藥水,即收到回覆稱可約在義順71街第723座組屋交貨。
每天酬勞80新元
當天晚上8時10分,被告抵達交貨地點,把3瓶“Sarsi”交給假扮買家的當局人員,並收了80新元現金。當局人員隨後向團隊打信號採取行動,拘捕被告。
被告隨後被帶回住家,當局人員從她房裡起獲55瓶咳嗽藥水。被告承認這些咳嗽藥水都是要拿來賣的,並稱自己是在幫一名叫作“Carrot”或“Callurn”的人工作,每天會收到80新元酬勞。
另外,案情也指被告涉於2021年3月12日,在兀蘭坡(Woodlands Rise)第785A座組屋的超市,偷走價值93.40新元的食物,其中包括酸奶、汽水、巧克力。
同年4月14日,被告在同個超市偷走價值80.15新元的食物,但在離開時被超市職員認出,當場逮住並報警。
被告已歸還所有物品,也賠償了第一次偷竊物品的錢。
坐牢9天
被告求情稱,因父親中風,她需要照顧父親,當時承受極大壓力。
被告對所犯的錯誤感到抱歉。另外,她稱所偷的只是食物,不是高價位的物品,她因迫切要賺更多錢來支持家裡經濟,才會找了賣咳嗽藥水的工作。
她因為犯案,長時間無法找到工作,希望法官可以輕判。
法官判被告坐牢5天和罰款1200新元,被告因無法支付罰款,以坐牢4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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