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51岁男子在4杯红酒下肚后,超速驾驶宝马轿车回家,沿途没注意到前方有车子抛锚,撞上车子和车旁的男司机,导致后者送院不治。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洪业文(译音,51岁)事后面对一项酒驾和一项粗心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他早前在庭上认罪,昨天被判入狱3年8个月、罚款1万6000新元,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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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被告曾因酒驾被治罪,也曾因3次超速驾驶和2次闯红灯接获销案罚款。这是第一起严重重犯者粗心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
控方说,被告案发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他不仅超速驾驶,还在两条车道中间行驶,是加重刑罚的因素,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5年、罚款1万8000新元,以及吊销各类驾照20年。
车祸发生在2020年10月27日凌晨零时18分,地点是朝东海岸公园大道(ECP)的奥菲亚路(Ophir Road)。在车祸中丧命的是56岁的卡里姆拉(自雇人士)。
被告曾因酒驾被罚款与吊牌
被告在一家公司担任副总裁,同时也拥有自己的咨询服务公司。他曾在2005年因酒驾被罚款和吊销各级驾照长达16个月。他之后重新考获驾照,从2007年起开始驾车。
根据案情,事发前的晚上,被告驾驶白色宝马轿车前往赛阿威路(Syed Alwi Road),在一家中餐厅与朋友聚餐,喝了4杯红酒。
他在聚餐结束后开车回家,车子从惹兰勿刹路转入奥菲亚路,接着驶入一条朝往东海岸公园大道方向的支路。
被告行驶在两条车道间 未注意死者在车道前方
奥菲亚路支路的时速限制为50公里,被告当时的时速介于64公里至74公里。庭上放映的行车记录器视频显示,被告的轿车原本行驶在两条车道之间,他接着将轿车驶入左边车道,但他没注意到卡里姆拉的车子停在同一条车道的前方,而卡里姆拉当时正从车子右边后侧走回驾驶座。
调查显示,卡里姆拉的车子当时相信因引擎出问题而抛锚,车子也亮起了车尾灯。宝马轿车快速撞向车子,并把卡里姆拉撞至旁边车道。
卡里姆拉失去意识,被送往医院急救后因头部伤势太重宣告不治。
被告案发后接受酒精检测,呼出的气体每100毫升含76微克酒精,超过法定的35微克。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当时只是稍微超过限速,案发地点有弯道,被告没有预料到前方会有汽车和路人,才导致车祸发生。事发后,被告也立即停车并尝试提供协助,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当时酒驾且超速,并在两条车道中间行驶,若被告当时仅在一条车道上行驶,把注意力集中在前方的车辆或障碍物上,就有可能及时减速,避免意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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