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新加坡一名腳車女騎士涉肉身擋車,女司機不顧對方安危繼續前進,兩人原本都被控魯莽行為,不過女騎士今早改控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
《聯合早報》報導,這起事故在今年6月2日下午3時20分左右發生,地點在加東一家購物商場附近的東海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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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兩人分別是腳車女騎士陳詩恩(32歲)和轎車女司機歐米雪(49歲)。
兩人早前各被控一項魯莽行為,陳詩恩還被控另一項阻礙交通的罪行,兩人的案件今早過堂。
陳詩恩原本被控魯莽行為,指她趴在轎車的引擎蓋上阻礙女司機的視線,但控狀被撤銷。控方改控她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罪行,指她用威脅性的姿態,把腳車停在轎車前,具攻擊性地與女司機對峙,還打開對方的車門,造成騷擾及恐慌。
法官將案件展期至10月6日進行審前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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