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长期受精神病困扰的儿子坠楼身亡,夫妇打医疗疏失官司索偿330万新元,开庭前与医生院方取得和解;岂料诉方律师要求将33万新元和解金交给法庭,以用来支付两名律师逾50万新元的收费,但被高庭法官驳回。
法官朱汉德在昨天发出的书面判词中指出,他不认为诉方律师所要求的律师费是合理的;当初起诉人与律师签署代表协议时,所估算的律师费为15万新元,而且如果案件在开审前取得和解,律师费也会相应调低,但如今律师却索讨一笔更高的收费。若要法庭谕令当事人交出和解金,就必须先由法庭计算和定夺案件所花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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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早前报道,两名起诉人阿罗基萨米.史蒂芬(68岁)与陈金娣(67岁)的长子塞尔文,在2017年9月7日从住家坠楼自尽,他当时31岁。
夫妇俩指责私人精神科医生李文川与心理卫生学院的一名医生医疗疏忽,包括做出错误诊断和没有正确配药,导致儿子走上绝路。两人也称在儿子逝世后精神大受打击,因受抑郁症与持续性复杂丧亲障碍影响而无法工作,导致两人得放弃工作,并且显著影响收入。心理卫生学院则驳斥,医院人员为塞尔文所提供的治疗妥当,并且符合医疗护理水平。
两名起诉人各有代表律师,他们原本要求李文川与心理卫生学院赔偿330万新元。丈夫阿罗基萨米曾是公务员,目前已退休,妻子则是一名兼职教师。官司原定在9月份开审,但双方在8月初同意和解。
案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
法官指出,在诉辩双方同意和解后,一般情况是由诉方撤销官司并得到法庭同意,这就算是为案件画上句点;但本案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代表丈夫的维杰拉伊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由法庭记录双方的和解协议,并且将所协议好的33万新元和解金交给法庭。
根据维杰拉伊的说法,他的律师费累计至今已超过37万新元,另有一笔1万2818新元的开支须向客户索讨。维杰拉伊认为,起诉人很可能会拿到和解金后就“跑掉”不还钱,因此他希望和解金能交到法庭的手上比较妥当。另外,代表妻子的律师阿尼尔也表示支持维杰拉伊的申请,而阿尼尔在本案中的律师费约14万新元。
法官考虑后决定批准起诉人撤销官司,但驳回维杰拉伊的申请。法官认为,维杰拉伊所提出的律师费金额不合理;如果把阿尼尔的律师费,以及起诉人早前已支付的律师费也计算在内,诉方律师所要的收费总计约60万新元,比和解金多出将近一倍。
法官指出,若要法庭谕令交出和解金,就必须先让法庭计算和定夺案件所花的律师费;同时,维杰拉伊与阿尼尔也应解释,两名起诉人为何须聘用两个不同的代表律师。
法官最后建议,如果两名律师能与当事人就律师费一事达成协议,同时让当事人留住一笔足以抚慰哀伤的款项,那所有人就可以将此事放下。(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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