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坡16日訊)涉嫌於12天前在學生車上撫摸5歲女童的學生車司機,今日在麻坡地庭面控時矢口否認性侵女童罪名,法官批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加也諭令被告在保外期間不可干擾受害人,並把案件展期至9月25日過堂,以便控方移交審案文件給被告;本案由副檢察司丹尼爾主控。
ADVERTISEMENT
現年51歲的被告古瑪慕尼雅迪,被控於2023年8月4日中午12時30分至1時之間,在居鑾永安園的學生車上,撫摸5歲受害女童的肚子直到腳部,意圖性侵,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並與相同法令第16(1)同讀。
一旦罪成,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肢體性侵)條文的刑罰是坐牢不超過20年及鞭笞;相同法令第16(1)(可信任的人性侵)條文的刑罰則是坐牢不超過5年及不少過2下鞭笞。
案情顯示,來自居鑾的5歲女童就讀於當地一所幼兒園,由被告負責載送往返學校和住家,女童母親則在新加坡工作。
事發時,被告一如往常把女童載到居鑾永安園時,色心大起,在車上用手撫摸女童,嚇得女童大哭。
居鑾警方接獲投報後,援引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調查案件,並於8月5日扣留被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