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婦女墜愛情騙局淪為錢騾,借乾兒子的銀行戶頭接收2萬新元贓款,乾兒子卻私吞,經審訊後被判坐牢10周。乾兒子不滿上訴,法官維持原判。
46歲的蘇漢雄是一名私召車司機,他面對一項失信罪,他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去年被判坐牢。蘇漢雄不滿裁決和刑罰,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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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早前報道,受害人謝琴海是被告的常客,被告常送她去洗腎,並接她回家。兩人逐漸熟絡後,謝琴海認被告為乾兒子。後來,謝琴海墜入愛情騙局,為了“情郎”,找被告借出銀行戶頭收下2萬新元贓款。
2018年10月4日,謝琴海通知被告錢已過賬,不斷催促被告提錢給她,但被告一再拖延,還稱銀行戶頭被凍結。最終,謝琴海在朋友勸說下,於10月7日報警。
被告在審訊時辯稱,他早已於同年10月5日下午5時,在謝琴海住家對面的咖啡店將2萬新元交給她。
控方則指,謝琴海於10月5日下午5時乘坐另一輛私召車回家,下午5時09分到家後就沒再出門,不可能與被告見面。附近電眼畫面也拍到,謝琴海返家後就沒再出門。
被告今日在高庭通過代表律師向法官提出申請,希望能呈上新證據。證物是一則洗腎中心的電郵,提到謝琴海10月5日下午4時19分完成洗腎。律師想借此證明被告於10月5日曾與謝琴海見面還錢。
法官則指出,電郵無法證明謝琴海幾點到家,也無法協助法官針對案件作出任何判斷,拒絕了申請,維持原判。(人名譯音)(取自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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