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豆花水”第二代传人被起诉假冒 2兄弟反诉前妻移花接木




(新加坡13日讯)“黄埔豆花水”再掀风波,第二代传人叶奎春和其弟弟被叶奎春前妻的公司起诉侵犯商标,假冒成“黄埔豆花”摊,两兄弟反诉前妻移花接木,把叶家豆花历史占为己有,借此宣传。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黄埔豆花水”第二代传人叶奎春与前妻胡丽珠在2003年结婚,2019年3月正式离婚,但胡丽珠早在2014年陆续开设豆花水档口,并取名为“黄埔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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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奎春在2019年11月发律师信,要求胡丽珠登报澄清两家豆花摊并无关联,如今胡丽珠独资经营的黄埔豆花有限公司入禀高庭,起诉叶奎春和弟弟叶沐正(译音)假冒他们的名义、侵犯商标等,禁止对方使用商标、要求对方消除印有商标的产品以及作出赔偿。
据诉方索赔状,公司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推销和成立品牌,目前在全岛有11家分店,成为大众熟知的招牌,叶奎春注册的红色“创于一九六八”标志跟公司招牌雷同、档口使用的“Whampoa Soya Bean & Grass Jelly”包含公司品牌核心,即“Whampoa Soya Bean”,导致公众单凭外观,就会把两者联想在一起。
另外,诉方在2020年注册了商标和“Whampoa Soya Bean(黄埔豆花)”,但还未被批准。

叶奎春被指在网络推销和在招牌中使用类似字体和名称,弟弟售卖的豆花产品也印有“Whampoa Soya Bean”。
叶奎春反驳,叶家自1968年开始售卖豆制产品,他自2011年使用“黄埔豆花水”的招牌,公众和供应商也称他为“黄埔豆花”。
胡丽珠在2014年注册公司时,他勉为其难同意她使用“黄埔豆花”,没想到对方私自注册名称,还反咬他侵犯商标。
叶奎春也指,诉方在档口前播放的宣传片称胡丽珠是唯一继承人,拥有50年历史。
为此,叶奎春反诉称,诉方的标志跟他早前注册的商标雷同,反对他们待批准的商标被注册,也要求作废对方已申请到“Whampoa Soya Bean”的名称。
他也寻求禁令避免诉方侵犯商标、诉方也需消除印有商标的产品以及作出赔偿。
诉方:胡丽珠包办招牌名字设计
叶奎春:早就找商家制招牌
诉方指招牌名字、设计等都是胡丽珠一手包办,但叶奎春称他早就找商家制作招牌。
诉方称胡丽珠在2010年独自想出“黄埔豆花水”的招牌名字,并跟有关商家接洽招牌设计、生产等事项,叶奎春不喜欢这个新名称,因此全程没有参与,但之后在2018年为招牌注册了商标。
叶奎春反驳道,他早在2004年跟商家联系制作店面的招牌,还指示胡丽珠跟商家接洽,进行初稿设计。
设计经由他同意才制作,而胡丽珠注册公司时,招牌已经用了3年,约在2014年6月两人关系恶化,胡丽珠隔月搬出婚房。
叶奎春:受邀到总理家备豆花 前妻出席后用于宣传自家店面
受邀到总理家准备豆花,叶奎春在店面准备,前妻出席,事后用于宣传自家店面。
叶奎春指,他在2016年受邀在年初二,为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举办的派对提供豆制产品,虽然已跟胡丽珠分开,但还是深爱对方,便和她分享此事。
为确保万无一失,他称在档口亲自准备豆花,最终没有出席派对,胡丽珠则带了友人参加,如今在档口摆放她和总理的合照,也把为总理家准备豆花的档口名字更换成“黄埔豆花”,宣传片里还误导公众,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但诉方反指是叶奎春不想宣传档口,胡丽珠和叶奎春也达成协议,叶奎春在幕后准备豆花,胡丽珠到场跟主办单位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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