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夫婦因不滿樓下鄰居在組屋單位內抽菸,向對方家裡潑水和亂扔物品反擊,被下令賠償1萬7000新元。
《8視界新聞網》報道,抽菸的女屋主潘秀玉以擅闖和滋擾罪,向居住在她樓上的一對夫婦黃國輝和蔡金珠提告,尋求6萬新元的賠償。(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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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夫婦反訴指女屋主在家中抽菸,導致煙味飄進他們的屋裡,還安裝了監控器。
根據法庭今天發佈的判決書,潘秀玉獲判1萬7000新元的賠償金。法官駁回了鄰居夫婦的反訴,並下令禁止兩人再向潘秀玉家中亂扔物品或液體。
住在15樓的女屋主說,這對夫婦因不滿她抽菸時,煙味飄進他們的單位,開始把液體、食物和瓜子扔到她的冷氣臺架上,還在她門口扔食物、掛床單和塑料片,擋住她的住家。
這對夫婦為自己辯護時說,這些行為可能是樓上其他單位的居民所做的。他們也稱,他們在陽臺種植植物和養鳥,在清理陽臺和窗戶時潑撒東西是難免的。
他們也稱,在住家外掛上床單和塑料片,是要擋住女屋主安裝來收集證據的監控器,因為監控器讓他們感到不適。
女屋主提交的照片和視頻顯示,有人從住家樓上的單位扔液體、雞蛋、熟飯和其他食物。
另外一支視頻則顯示,有人從16樓的單位拿著一個拖把朝女屋主的單位搖晃。
女屋主說,這個拖把夾著瓜子種子、糖和其他不明物體,搖晃時撒到她的陽臺和冷氣臺架上。
婦女辯稱,當時是在自己的陽臺清理瓜子種子。
法官認為,兩名答辯人中只有婦女有罪,所有證據中大部分都只涉及婦女的行為,下令禁止婦女向女屋主住家任何一處亂扔物品或液體。
法官也批准了名義上的500新元損害賠償,和8000新元的嚴重損失賠償,指婦女的行為霸道、具侮辱性和令人窒息。
女屋主也稱鄰居搬動傢俱,製造噪音,但兩名答辯人辯稱蔡金珠年紀大,沒有力氣搬動傢俱,而且如果常常這樣做會弄壞地板。
兩人也說,這些噪音是其他鄰居裝修所製造的,但法官發現,視頻拍攝的時候沒有其他單位在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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