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我們的花園區需要設幾個路墩。”
“路墩什麼時候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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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住宅區視察或短訊投訴,我不時會收到居民設置路墩的要求。
然而,許多人都不知道,路墩的設置,必須根據各別地方政府或相關政府機構訂下的條例。
以新山市政廳的轄區為例,路墩設置指南規定,路墩只能設置在主要道路或公共設施入口處,如幼兒園、中小學、政府醫院及診所、膜拜場所、休閒公園,以及獲得交警審核並支持的車禍頻密區。
很多人詢問,為什麼有些地區可以設那麼多的路墩?
除了個別政府機構的條例不同,也有不少住宅區因為道路筆直,車輛和摩托車都把路段當成“賽道”,迫使居民或居委會自設路墩。
於理,居委會做得沒錯,於法,這是不對的。
我不主張拆除,只能給予忠告,路墩的建設必須符合規格,並不帶給大家困擾,倘若相關單位接獲投訴,唯有依法行事。
還記得我仍在巴西古當市政廳服務時,市長曾開玩笑表示,巴西古當區的路墩數量,應該可以申請健力士世界紀錄。
我當時負責的某住宅區,幾乎每條不到100公尺的道路就有3個路墩,我在想,這樣做真的對了嗎?
有些地區因為沒有路墩而頻頻發生意外,也有地區因為建了路墩而陸續發生意外,好比當初馬賽城的主要大路。
當地居民申訴大路筆直,車輛的行駛速度導致他們非常困難要駛出路口。
然而,公路使用者,尤其是摩托車騎士都在抱怨,在主要大路增設路墩容易致使他們撞墩或摔倒。
要符合各方訴求的路墩建設,實屬不易。
絕大多數人都認為路墩屬道路安全設置,其實不然。
我曾經讀過一篇文章,作者是這麼描繪的:“路墩就像是大馬人的‘耐心指數’。路墩越多,其實代表大馬人越沒耐心,才必須通過這個‘強制品’,讓交通工具不得不慢下來,從而避免超速所造成的各種意外。”
如果公路使用者都能保持良好的駕駛素質,專注行駛環境,路墩其實就沒有太大的用途。
倘若無法改變駕駛者的態度,與其無止盡地設置路墩,交通部及執法單位應該探討危險駕駛的懲戒及考取駕照的年齡管制。
當然,我也到好些民眾建議需設路墩的地點親身體驗,確實新山區的“賽車手“ 多不勝數。
新山實達英達花園5區入口、夜市旁的十字路口、宏藝花園Precinct 12的入口等,都是我目前要求負責單位關注及審核的地點,希望不久將來能為民眾捎來好消息。
更多報道,請留意星洲日報、星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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