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訊)42歲私人企業女職員從臉書廣告中得知,投資聲稱是大馬交易所的股票,對方還承諾每月可獲取2萬8000令吉的回酬,最終被詐騙損失67萬2491令吉。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查曼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柔州警察總部是於本與16日下午3時15分接獲一宗有關通過臉書廣告陷入投資騙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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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一名本地女子向受害者聲稱,可協助投資大馬交易所的股票,於是受害者於今年5月30日誌7月11日期間,共轉賬14次到4個銀行戶頭,轉賬總額是67萬2491令吉。
他表示,受害者發現受騙後到甘拔士警局報案。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0年、鞭笞及罰款。
卡瑪魯查曼勸請民眾進行線上交易時應格外謹慎,避免成為騙局受害者。
他說,民眾可通過商業罪案調查組的手機應用程式‘SEMAK MULE’,查詢不法分子的聯絡號碼及銀行戶頭。
他也呼籲民眾追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組的臉書專頁、Instagram及TikTok賬號,以瞭解商業罪案的最新作案模式。
他表示,民眾若是不幸成為詐騙受害者,可及時聯絡997熱線向國家詐騙反應中心(NSRC)投報,作為阻止款項流入嫌犯戶頭的初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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